豐田4S店失誤致車架號與行駛證不符
2018-04-10 15:55:45 來源:中國網汽車
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一位豐田車主趙先生向中國網汽車投訴,稱其名下一輛進口普拉多行駛證上標注的車輛識別代號與車輛的車架號不一致,導致無法正常過戶。

對趙先生的投訴,車輛經銷商石家莊裕華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石家莊裕華豐田4S店)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網汽車解釋稱,趙先生于2014年購買的車輛與目前所駕駛的確為同一輛車,之所以行駛證上的車輛識別代號與車輛的車架號不一致,“是因為在交車時,店內工作人員不慎將車輛合格證拿錯了,導致后來出現‘車證不一’問題”。
車主趙先生行駛本登記信息和車輛車架號顯示不一致(趙先生供圖)
據趙先生描述,2014年11月6日,其以42.8萬元的價格從廣匯汽車集團旗下石家莊裕華豐田4S店購買一輛進口普拉多,同時還在該店購買了車輛保險。今年1月,趙先生在石家莊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第一分所辦理過戶手續時,驗車員發現其車輛行駛證的車輛識別代號與車輛車架號不一致,車輛不能過戶。
中國網汽車記者通過趙先生提供的購車發票、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機動車行駛證等材料發現,其購買車輛的車輛識別代號均為*******J0EK191724,而車輛真實車架號則是*******J8EK201724,在17位代碼中有3個數字不相同。
“買車時提錯車了。”趙先生稱,如果車輛一旦出現事故,保險公司可能因為信息不符而拒絕理賠。因此,趙先生要求4S店退車,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但石家莊裕華豐田4S店對車主說法并不認同,“車主當時挑選的目標車輛與最終所購車輛價位相同、配置一致,車是對的,證確實給錯了。”4S店辯稱。
“從行駛證的車輛識別代碼與實際車主占有車輛不一致案例來看,該4S店和當地車管所登記部門在均有過錯。”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對中國網汽車記者分析指出,由于登記信息和車輛實際信息不一致,從法律上講,該車應被暫扣,而不應再上路行駛。若用車人同意,可根據一定手續進行變更;若用車人不愿更改,4S店則有責任進行車輛信息變更,并協商進行合理補償。
石家莊裕華豐田4S店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已公開向兩位車主道歉,并向趙先生提出賠償5000元或贈送終身保養兩套解決方案,因與趙先生索賠179萬余元的數額差距較大,雙方并未談妥。此外,當地車管所方面也同意免費給趙先生和另一位車主辦理相關調換手續,并已在2018年2月5日通知可前往辦理。
據悉,車主趙先生今年1月曾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但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3月19日駁回了該訴訟請求,目前,趙先生已上訴至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但原被告雙方還未收到法院對于此案的進一步通知。(記者 吳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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