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漲價有悖環保出行初衷
2019-06-04 11:18:13 來源:云南網

昆明街頭的共享單車夏方海攝
彩云網評特約評論員渝西鋒光
今年4月份以來,多家共享單車平臺先后上調價格。除了杭州,還覆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6月2日央視網)
“共享單車”在運營企業角度的利益訴求點,主要在于投資集中購買單車,依托互聯網的經營管理技術,通過“廣種薄收”方式實現經濟盈利。對于使用單車的騎行者來說,“共享單車”則解決了兩個方面主要問題:一是個人不必投入購買整部單車,解決了單車的可能閑置問題;二是隨時隨地取用歸還,解決了單車的停放和管理問題。
然而,在運營企業與騎行者訴求之外,還有一個社會效應不應忽略,那就是城市倡導單車出行,有助于緩解機動車出行導致的交通擁堵,推動的環保健康出行方式。
顯而易見的是,“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的利潤訴求、騎行者對使用“共享單車”便捷性與舒適性要求,和倡導社會公眾環保出行,這三個方面效益效應的重合度越高、對“共享單車”規模發展壯大的推動力就越大。反之亦然。
目前多家“共享單車”平臺上調價格,打破三方面訴求契合度的平衡。可以預見,隨著“共享單車”使用價格上調,性價比下降至不如公交車等公共交通,會令部分騎行者放棄“共享單車”;“共享單車”總體使用者減少,反過來倒逼每輛“共享單車”管理運營成本增加,運營平臺利潤率因此下降;與此同時,“共享單車”騎行者減少,讓公交車乘客增多,甚而導致城市交通相對更為擁堵。
由此可見“共享單車”上調價格,即便從短期效益來看對共享平臺企業可能有好處,但從長期發展角度來看則會“逼走”部分騎行者。因此“牽一發而動全身”,無論是習慣單車出行的市民、還是改善城市生態質量亟需的健康環保出行方式,或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負面影響。如若形成惡性循環,完全有悖城市健康環保出行初衷。
“共享單車”的這般問題,或應由平臺企業、騎行市民與城市管理方合力破解。單車平臺的經營合理利潤及總體合法利益,無疑應該得到保障;但這種“保障”不能單純依靠“漲價一條路”。騎行者使用“共享單車”理應出錢買單,但買單價格不能高得離譜;同時對堅持使用單車環保出行、愛護單車及公共設施者,應當給予鼓勵獎勵。
城市管理方在“共享單車”上應加大作為,一方面是將“共享單車”站臺選址、征信管理、日常監護等納入城市統一管理內容,以此為“共享單車”平臺降低運營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根據“共享單車”使用次量、總共里程、對市容市貌影響情況等參照,給予“共享單車”平臺和騎行者適當補貼。如此一來,“共享單車”可以不漲價但利潤不減,不增加騎行者經濟負擔,從而吸引更多市民單車出行;城市管理方則以購買服務方式,既能利用“共享單車”補充公共出行方式、緩解城市擁堵,還能為城市“藍天工程”收獲滿滿的環保生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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