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IPO被否:綜合毛利率低于同行平均
2018-02-08 14:44:09 來源:中國網財經
證監會2月7日晚間發布的《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33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北京新時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空”)首發申請被否,保薦機構為招商證券。

資料顯示,新時空主營業務為照明工程業務及與之相關的照明工程設計、照明產品的研發、銷售。此次IPO,新時空擬于深交所公開發行不超過1694萬股,計劃募集資金5.33億元,用于補充照明工程施工業務營運資金、研發中心項目和償還銀行貸款。
發審委會議向新時空主要提出了以下幾個問題:
1、報告期新時空存在向無勞務分包資質單位采購勞務的情形,2015年前10名勞務分包單位中,向無勞務分包資質單位的采購金額占比為50.84%。報告期新時空項目分布各地,但主要勞務分包商為北京企業。新時空代表需說明:(1)公司項目分布在各地,但主要勞務分包商為北京企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實為自身員工而由勞務分包企業代為開票的情況,該等北京的勞務分包商與公司及其關聯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2)勞務分包是否存在行政處罰風險,該等情形是否構成公司本次發行上市的法律障礙。
2、報告期新時空存在應履行未履行招投標程序簽訂的合同,2017年第四季度2個應當履行招投標程序的項目無中標文件,部分項目在中標前存在發生項目成本的情況。新時空代表需說明:(1)項目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是否存在因招投標行為被處罰的情形;(2)應當履行招投標程序的工程施工項目僅提供招投標文件、無中標文件的原因及合理性;(3)未履行招投標程序項目是否存在無效風險,公司是否會遭受相關損失。
3、報告期新時空存在向關聯方北京友邦建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采購外包勞務的情況;還存在從事發行人相似、相近或同類業務的關聯方,后分別通過股權轉讓、注銷等方式消除關聯方關系。新時空代表需說明:(1)該等關聯方是否實際由公司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相關的股權轉讓是否真實,是否存在代持行為;(2)有無通過該等公司替公司承擔或變相承擔成本費用的情形。
4、報告期內,新時空營業收入與凈利潤增速不一致。綜合毛利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趨勢不一致。新時空代表需說明:(1)報告期凈利潤大幅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凈利潤同比增幅與營業收入增幅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5、報告期各期末新時空存貨主要以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結算資產為主,存貨凈額逐年上升,新時空并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報告期新時空應收賬款逐年上升。新時空代表需說明:(1)存貨凈額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原因及合理性;(2)應收賬款增長較快的原因和合理性;(3)發行人信用政策和主要客戶信用期是否存在變更,是否存在通過放寬信用政策增加業務收入的情況;(4)各期逾期應收賬款回收是否存在異常,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審慎、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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