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飛單”再出大案 究竟誰來負責?
2017-04-24 11:03:14 來源: 北京商報
銀行“飛單”再出大案,近日民生銀行(600016,股吧)曝出30億元“飛單”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涉案金額令業內側目,銀行理財產品再度陷入信任危機。事實上,近年來投資者購買銀行“假理財”求助無門屢見報端,被“飛單”砸中后誰來負責?如何能夠在紛繁復雜的理財產品中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亟待解答。
所謂銀行飛單,簡單來說就是銀行工作人員利用投資者對銀行的信任,賣保險、基金甚至P2P理財產品等不屬于銀行的理財產品。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隨著銀行理財產品規模的快速擴張,銀行的管理、風控卻沒能跟上腳步,近年來“飛單”案件高發。2014年6月,平安銀行(000001,股吧)上海松江新城支行中兩個客戶經理銷售“飛單”,替外來項目非法集資近億元。2015年,農業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陳英順因違規代銷一單5億元理財產品被免職;2015年7月,廣發銀行被曝“飛單”,資金損失達767萬元;2016年,平安銀行北京分行個別員工代銷私募理財案發,涉資逾4000萬元。
對于銀行“假理財”屢禁不止的原因,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介紹稱,銀行飛單一般是銀行的內部員工來實施的。這些員工如果發展客戶去購買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可能得到的報酬比較低。如果是購買第三方的產品,提成或者報酬會比較高。而很多客戶對銀行具有天然的信任,所以很容易被游說,從而購買了相關產品。
此外,部分銀行法律合規方面審查不嚴,甚至對飛單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員工很容易利用銀行工作場所的職務便利和一些客戶建立起業務關系。
那么如何在魚龍混雜的理財產品中避免踩雷呢?業內資深分析師表示,通常情況下銀行理財產品的編碼一般是以字母“C”開頭的14位編碼,投資者可登錄“中國理財網”進行查詢,以驗證真假。
此外,留意產品發行方及管理人與看合同公章是否為銀行也是十分必要的,值得一提的是,客戶經理在向投資者銷售理財產品時,整個過程銀行是要進行錄音和錄像的。如果沒有“雙錄”,投資者就不能輕信對方的宣傳,更不能輕信對方的口頭承諾。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年來,監管對銀行理財業務采取嚴監管態勢,此前銀監會還向各銀監局和銀行下發通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雙錄”實施情況開展專項評估檢查。
被“飛單”砸中,誰來為投資者的財產損失買單呢?王德怡表示,具體情況需區別對待,若銀行明知或應當知道員工從事相關行為,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銀行在過錯范圍內應承擔一定程度的侵權責任。但如果是員工自發行為造成財產損失,銀行也應當就其管理不善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此外,王德怡建議,客戶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要認真閱讀合同的相關條款,認清合同的簽署主體,弄清資金去向,那些口頭的宣傳往往是不作數的。如果發現涉嫌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映,不過目前來看,這種情況還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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