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龍貸一加盟商侵占催收款210萬 一審獲刑6年半
2017-07-06 13:54:47 來源:和訊網

翼龍貸一加盟商侵占催收款210萬
7月3日,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公布任德全職務侵占一審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任德全,曾用名任杰,男,1972年4月2日生,,漢族,初中文化,戶籍地:河北省泊頭市,居住地:泊頭市。1998年9月28日因犯尋釁滋事罪、銷贓罪被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0年7月7日因犯盜竊罪被泊頭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8月19日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泊頭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8000元,2011年9月16日刑滿釋放。2015年9月18因涉嫌詐騙罪被滄州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經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被執行逮捕。現羈押于滄州市看守所。
經法院審理查明,滄州市新華區翼龍投資咨詢服務中心,成立于2014年7月25日,法人單某。單某經營期間與(任德全、馬某1)、劉某1達成協議,三個人共同經營滄州市新華區翼龍投資咨詢服務中心,任德全負責催收逾期客戶的借款工作,劉某1負責客戶申請上傳工作,單某負責與翼龍貸北京總公司聯系。
2014年9月27日滄州市新華區翼龍投資咨詢服務中心發生股權變更,任德全不再擔任股東,但是任德全任然負責催收客戶借款。任德全催收貸款本息及其它款項共計2100950元。任德全沒有將這筆錢交給翼龍貸北京總公司,占為己有。
被害單位北京同城翼龍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在報案中稱,滄州市新華區翼龍貸投資咨詢服務中心是公司加盟商,該中心負責人任德全在合作過程中,詐騙大量資金。滄州新華區翼龍貸公司負責人本是單某,2014年10月份單某出車禍死亡,之后單某的合伙人任德全就負責和公司聯系業務,自單某死后,一直是任德全與北京公司聯系,任德全也自稱是滄州翼龍貸的總經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任德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單位財物催收后未歸還到翼龍貸網絡平臺上,而非法占為己有,侵占數額210095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被告人任德全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對其從重處罰;其當庭認罪,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被告人任德全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追繳被告人任德全違法所得2100950元返還被害單位北京同城翼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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