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延養老保險管理辦法:參保人年齡不得超55歲
2018-05-21 14:58:45 來源:法制晚報
為推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政策順利落地,規范保險公司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5月18日下午,中國銀行(601988,股吧)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發布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規定,經營稅延養老險的保險公司注冊資本金和凈資產均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參保人年齡大于55周歲的,保險公司不得向其銷售收益浮動型產品。
保險公司需滿足資金、經驗、服務等內容
從經營門檻來看,《暫行辦法》明確了保險公司經營稅延養老險業務需要滿足的條件,涵蓋公司注冊資本金、償付能力、經營經驗、人員配置、網絡服務等內容。
《暫行辦法》規定,經營稅延養老險的保險公司注冊資本金和凈資產均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從償付能力來看,還需要滿足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等要求,僅經營受托型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除外。
此外,保險公司應對購買C類產品的參保人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協助參保人選擇產品。參保人年齡大于55周歲的,保險公司不得向其銷售C類產品。
除了上述保險公司銷售行為的“任務清單”外,監管還鼓勵保險公司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移動終端等互聯網模式銷售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簡化投保流程。(記者 李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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