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規發放貸款 工商銀行佳木斯光復支行被罰25萬
2018-08-27 13:26:48 來源:千龍網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佳木斯銀監分局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光復支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佳銀監罰決字〔2018〕2號、3號、4號、5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光復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李寶臣,該支行違法違規發放貸款。對此,宋成鋼負領導責任,王鳳君、宓彥輝負管理責任。
佳木斯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光復支行作出罰款25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宋成鋼、王鳳君、宓彥輝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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