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證券紀委副書記違規炒股9年 監管終出重手
2018-11-28 10:39:47 來源:中國基金報
不管禁止證券從業人員炒股的禁令有多嚴,總有一些人罔顧法規,違規炒股。在這些人中,大部分為營業部員工,但也不乏營業部總經理等一些在券商中有一定職級的人。就像今天事件的主角,就曾在券商中任職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曾任東吳證券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的杭五一違規炒股9年,獲利近30萬元,最終被監管沒一罰三,領了高達118.3萬元的罰單。
一個券商的紀委副書記,卻最終成為券業紀律的破壞者,實在令人唏噓。
基金君提醒大家,目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屢犯不止,但證券從業人員炒股仍是被全面禁止的。隨著監管不斷趨嚴,證券從業人員切勿火中取栗,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違規炒股9年獲利近30萬
委托營業部總經理下單
杭五一自2002年就任職于東吳證券,2004年3月18日取得證券從業資格,2012年2月任東吳證券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而在任職東吳證券后的第五年,杭五一就走上了違規炒股的道路。
來看看事件經過。2007年3月21日,何某英于東吳證券蘇州獅山路營業部開立證券賬戶,2007年3月,杭五一、何某英、徐某音、董某梅、許某英五人商議決定每人出資30萬元,合計150萬元,放入何某英證券賬戶,5人約定對何某英賬戶的收益均享、虧損均擔。2010年2月至2015年1月,上述5人通過4次分紅分別獲得收益24萬元,合計120萬元。
杭五一還不止只是出資,她還負責賬戶的交易指令下達,并主要委托東吳證券蘇州濱河路營業部總經理辛某文具體操作下單交易。
自開戶至2016年10月14日,該賬戶共委托下單2700余次,其中下單最集中的是在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4日期間,該賬戶共委托下單2025次,其中1431次使用了濱河路營業部IP地址下單,192次使用熱鍵委托方式,4次使用營業部員工王某手機下單。
9年間,何某英證券賬戶累計買入成交金額1390.5萬元。經計算,該賬戶累計賣出成交金額1536.3萬元,買入加賣出合計近3000萬元。合計已獲利金額147.9萬元,歸屬于杭五一的獲利金額為29.6萬元。
炒股資金是母親賣房款?
監管終出重手
監管認為,杭五一利用何某英賬戶持有并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但是,和多數違規炒股的券業人員一樣,一旦被發現,家人就成其擋箭牌。
杭五一在聽證與申辯材料中提出,何某英賬戶與杭五一有關的資金所有權屬于杭五一母親鄭某華,且賬戶的收益歸母親所有。此外,杭五一表示本人未參與過賬戶的操作或者決策。
經復核,中國證監會認為:第一,調查取得的銀行轉賬單顯示何某英賬戶資金來源于杭五一,杭五一在聽證階段稱資金實際是其母親賣房款,但未提供直接證據證明其資金來源于其母親,其母親和其他人的證言無客觀證據支持,我會對杭五一此項申辯理由不予采納;第二,何某英賬戶盈利均通過銀行轉賬直接給杭五一,杭五一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將收益再轉給其母親,我會對杭五一此項申辯理由不予采納;第三,調查獲取客觀證據證明杭五一的下單指令與實際交易基本一致,杭五一提供的有關人員證言前后矛盾,我會對杭五一未參與過賬戶操作或決策的申辯理由不予采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杭五一違法所得29.6萬元,并處以88.7萬元的罰款,合計罰沒共118.3萬元。
還有這些券商中高層也因炒股被罰
在證監會處罰的案例中,違規炒股的多為營業部員工,但是,也有一些職位較高的券商從業人員也經受不住誘惑,最終付出慘痛的代價。
1、民族證券機構銷售部副總經理姚麗被市場禁入
因為違規炒股三年,民族證券機構銷售部副總經理姚麗領下了一張120萬的罰單和一份三年的市場禁入通知。
這位1982年4月出生的女副總,在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7日(調查日)期間,先后任民族證券機構銷售部總經理助理、機構銷售部副總經理。2013年9月26日,姚麗用堂弟姚某剛剛剛開立的賬戶進行了股票操作,同時她還用叔叔姚某水的賬戶一起炒股。
最終,證監會責令姚麗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姚麗違法所得30.12萬元,并處以90.4萬元罰款,并對其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2、原安信證券資管部副總蔣政用4.7億炒股
原安信證券資管部副總蔣政在2014年11月到2015年5月期間,控制使用“李某均”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買入金額合計4.7億元,獲利約5.3萬元。證監會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5.3萬元,并處以約10.7萬元罰款,禁入證券市場5年。
3、國聯證券總裁助理、信息技術部副總炒股被“沒一罰一”
2009年4月24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間,國聯證券總裁助理張鋒張鋒操作配偶林某證券賬戶,使用手機或者在單位使用電腦下單,期間累計交易中炬高新、東山精密等48只股票,買入和賣出成交192筆,買入和賣出成交總金額1906萬元,獲利9.4萬元。
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8月2日期間,國聯證券信息技術部副總徐斌武操作配偶王某證券賬戶,在單位使用辦公電腦下單,期間累計交易吉祥航空、海汽集團等7只股票,買入和賣出成交12筆,買入和賣出總成交金額142.9萬元,獲利74.6萬元。
二者均被證監會“沒一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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